渝轻校党委〔2021〕20号
中共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委员会
关于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幸福家庭”家风助廉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党组“警示教育年”活动工作部署及机关纪委工作安排,现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幸福家庭”家风助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家庭在廉政学问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推进清廉家风建设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家风助廉”是促进党员干部清廉自律的有效途径,是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家风助廉”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家庭成员认识到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不仅是党组织的责任,也是家庭的责任,清廉自律不仅是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使家庭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熏陶和感染,增强清廉意识,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树清廉家风、创幸福家庭
三、活动时间
2021年8月至12月
四、参加人员
全校全体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
五、活动内容
个人是家庭的细胞,建立清廉社会,先要树立清廉家庭,建设清廉家庭,先要倡导清廉个人之风,要围绕“树清廉家风、创幸福家庭”家风助廉为活动主题,重点抓好以下“五个一”。
(一)发放一封倡议书。向全校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发放一封《“树清廉家风、创幸福家庭”家风助廉倡议书》。倡导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廉政家庭学问、营造清廉的家风,让家庭成为充满和睦亲情与温暖的空间和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
开展时间:9月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二)开展一项“廉政短信”推送行动。利用手机短信和官网等线上平台覆盖面广、学习方便、警示效果好等特点,选取推送廉政格言、家风清廉案例等信息,增强党员干部家属助廉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
开展时间:9月---12月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三)召开一次座谈会。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开展以“树清廉家风、创幸福家庭”为主题的“贤内助、廉内助”座谈会,倡导党员干部家属既当“贤内助”,又当“廉内助”,把好家庭清廉关,以家助廉、以家促廉,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开展时间:10月
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四)组织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家属的清廉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警意识,增强做好家庭助廉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开展时间:11月
责任部门:纪委
(五)组织一次“家风助廉”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参加“家风助廉”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以清廉自律、拒腐防变的实际行动共筑反倡廉家庭防线,为党风廉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开展时间:12月
责任部门:党委、纪委
六、实施步骤
“树清廉家风、创幸福家庭”家风助廉活动从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下旬)。制订活动方案,下发活动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细化工作内容,发放倡议书,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2月中下旬)。按照“五个ー”的内容逐项抓好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下旬)。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家风助廉”活动作为党风廉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加组织领导,营良好氛国,切实通过活动提高党员干部以及家庭成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共同抵制和预防腐败。
(二)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结合自身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提升活动实效。各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
(三)注重宣传,总结成果。各党支部要对“家风助廉”活动开展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校党委将择优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中共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