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轻工业学校“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了解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19〕2号)及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法治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提升师生法治素养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3日--4月2日
三、组织机构
组 长:胡 跃;
副组长:梁 宏、颜秋云;
成 员:吴帮用、徐 涛、张 瞻、梁亮亮、刘宪宇、范 勇、雷 娅;
下设法治宣传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为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员,活动联络员为胡庭婷、陈珉。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项目 | 内容 | 牵头部门 | 备注 |
法治宣传处处可见 | 进校园 | 党政办公室 | 校园内布置宣传横幅 |
进教室 | 专业系 | 黑板报上有法治宣传专栏 | |
进宿舍 | 学保科 | 宿舍醒目处贴警示语 | |
挂官网 | 党政办公室 | 法治宣传活动挂校园网 | |
法治宣传人人参与 | 民主生活会学习 | 校党委 | 主题党日活动含法制宣传内容 |
工会主题活动宣传 | 校工会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 |
教研活动专题学习 | 发改办 | 深入学习宣传与专业相关法律法规 | |
班会活动专题 | 学保科 | 法制主题班会 | |
“小小宣传员”在行动 | 团委 | 深入学习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 |
1.改革与发展办公室负责在《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系统》、学校QQ公示群发布活动通知,并根据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认定。
2.每个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开展好具体的法治宣传活动,撰写活动简报不少于1篇,及时交党政办公室陈珉老师处,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原始图片。
3.每位教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4月2日之前上传至《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作为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依据。基本要求:字数800左右,正文为宋体、小四、1.5倍行距,标题加粗。
4.每位班主任以主题班会等活动形式,做好法治宣传,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详细记录。
5.鼓励团委将法治教育宣传融入学生日常活动中,挖掘学生学习宣传法治的自主性,培养更多学生法治宣传员。
附件:“三月法治宣传月”宣传标语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2019年3月14日
附件:
“三月法治宣传月”宣传标语
1.奉法者强则国强 奉法者弱则国弱
2.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 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4.推进全民守法 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5.美好生活 德法相伴 法护人生
6.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运用宪法
7.法律护航美好生活
8.知法明礼 用法维善 护法除恶 守法心安
9.普法千万里 守法零距离
10.国事家事天下事 知法守法是大事
11.法治与安定同在 和谐与文明共存
12.普法教育你我他 法治建设靠大家
13.知法铭心智 懂法正言行 守法创和谐
14.普法是平安和谐的基石 守法是为人处世的根本
15.学法立行 守法做人
16.无法则国乱 法治才民安
17.守法路路畅通 违法步步难行
18.处事和为贵 处世法为先